| 网站首页 | 免费课件 | 课件源码 | 课件制作 | 课件购买 | 课件教程 | 课堂内外 | 教案 | 试卷 | 论文 | 电脑 | 教案下载 | 
 | 试卷下载 | 论文下载 | 计划总结 | 新闻资讯 | 行业范文 | 图片 | 留言 | 术语大全 | 搞笑 | 字体 | 短信 | Flash视频教程 | 
 | 办公软件视频 | 编程设计视频 | 热门视频 | 课件论坛 | 作文写作 | 
您现在的位置: 教育资源网 >> 论文 >> 文科论文 >> 法学论文 >> 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免费精品 课件源程序下载 课件点播 课件定做 课件复原 课件制作指导 毕业设计 更多服务
Google




法学论文——战时缓刑制度应予完善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不详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9-12            【字体:

我国刑法第四百四十四九条规定:“在战时,对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有现实危险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允许其戴罪立功,确有立功表现时,可以撤销原判刑罚,不以犯罪论处”。战时缓刑制度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特殊缓刑制度,它有利于犯罪军人主动接受教育改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但这种制度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应当予以完善。
  第一,战时缓刑制度是否适用于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军人,刑法没有规定,这是明显的立法疏忽。因为,第一,对罪行较重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军人适用可以适用该制度,而对罪行较轻被判处拘役者不能适用的话,显然有违立法本意;第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一些条文规定了军人违反职责,危害国家军事利益时,有可能被处拘役,既然存在拘役刑种,那么,当军人犯罪被判处拘役时,理应适用战时缓刑制度。
  第二,对于军人违反职责罪以外的罪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军人能否适用战时缓刑制度,对此,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结论应当是肯定的,战时缓刑只有在战时适用,这是在适用时间上的特殊性,并没有对犯罪的类型作出特别规定。在战时,军人有可能触犯军人违反职责罪以外的罪名,对于符合条件者,应当适用这一制度。
  第三,战时缓刑应该有考验期。刑法没有明确战时缓刑是否有考验期。有人认为,应根据刑法总则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宣告相应的缓刑考验期;有人认为,应把整个战时都作为考验期。笔者同意后一种观点,因为战时的特殊环境最能考验人、教育人,给犯罪军人以戴罪立功的机会,有利于对他们进行教育改造。如果宣告有考验期,当期间届满而战时尚未结束时,犯罪军人即使有立功表现,因为立功表现发生在考验期满后,就有可能失去从宽处理的机会。而把整个战时都作为考验期,当战时结束时,如果犯罪军人仍没有立功表现,那么,所判刑罚就不会被撤销。因而将整个战时都作为考验期是符合立法宗旨的。
  第四,立功表现的标准应予明确。有人认为,根据总则指导分则的原则,战时缓刑制度的立功表现应和刑法第六十八关于立功表现含义和第七十八条关于减刑的立功表现标准相同;有人认为,立功表现应为军事上的立功,而不是通常所说的在诉讼过程中及刑罚执行过程中的立功。笔者赞同后一种观点。从完善立法的角度看,应对战时缓刑立功表现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
 
 
Google
我们的服务免费课件 课件定做 毕业课件设计 免费课件(QQ:375824467/电话:13996037041)  论文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上一篇论文:
  • 下一篇论文:
  •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论文
    关于提前还贷违约金的分析及…
    浅析共同犯罪实行犯的犯罪中…
    刍议人民法院调解原则之弊端
    试论商品房认购书及预约款
    我国司法会计学教育问题研究
    注册商标的使用策略
    正版MP3碟仅售10元,不可能
    “正版软件低价挤走盗版”的…
    如何区别违约金、定金、订金…
    民众参与是避免“红头文件”…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